各院部:
接教育厅通知,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8月下旬开始,现将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人函〔2021〕21号)文件转发,请各院部整理申报材料,推荐至学校。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申报。具体评选范围、评选条件以及申报材料要求请按照省教育厅文件中《2021年高等教育类成果奖申报指南》及《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(高等教育类)填表说明》执行。
原则上,申报省教学成果奖的主要成果内容应获得过校级教学成果奖,并有较好的应用和示范辐射作用,建议各相关部门梳理、整合相关成果、资源,形成系列有彰显度、 创新性、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的成果参与申报。
各院部成果奖材料及推荐专家相关材料报送截止时间:2021年8月9日, 逾期不予受理。各单位申报过程中请务必仔细研读所有附件材料要求,严格执行,如有政策性疑问,可随时联系教务处。
报送地点:主校区行政楼123室
联系电话:83262050(62050),邮箱:xzmcgjy@163.com
联系人:徐继承 张静
附件:相关表格及文件
教务处
2021年7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