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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格管控人员出入社区小区的通告(2022年第21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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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年04月01日 15:36

为进一步落实徐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2号、第17号通告,停止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和活动,现对人员出入社区小区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
一、各区防范区内的社区(村)居民小区实行封闭管理,除保留必要出入口外,其余出入口一律关闭。


二、所有居民非必要不出小区,居家做好健康防护;所有外来人员无《居民出入小区通行证》不得进入小区。小区居民集中核酸检测时由社区统一组织出入小区。


三、下列人员须持《居民出入小区通行证》出入小区:

1. 城市保障类:包括水、电、燃油、燃气、通讯、环卫、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员工,农产品批发市场、生活超市(含农贸市场)、药店、医疗机构、餐饮类企业(只提供外卖服务)等从业人员,应急抢险、社会救助、殡葬等行业工作人员。

2. 疫情防控类:参与疫情防控的各级各类人员。

3. 市民生活必需类:每户出入小区购买生活物资的人员(每户隔天一人)。

4. 特殊需求类:外出就医、办理丧事等人员。


四、出入小区人员须凭下列证明到社区领取《居民出入小区通行证》:

1. 城市保障类、疫情防控类人员凭单位证明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、“徐州健康宝”绿码证明领取。

2. 市民生活必需类、特殊需求类人员凭身份证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、“徐州健康宝”绿码证明领取。


五、本通告自2022年4月2日8时起执行,解除时间另行通告。4月2日8时前,居民凭单位证明或身份证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、“徐州健康宝”绿码证明出入小区。          


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
2022年4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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